中文语言/文化学习 第二外语高中学分要求:

  1. 学生必须是蒙郡高中学生 (英文学校是九年级或九年级以上)
  2. 学生必须是我校高中学生 (中文学校是九年级或九年级以上)
  3. 学生必须满足我校对所修课程的要求
  4. 学生在我校每学满66个学时可得0.5个学分

满足以上要求的学生在一月或六月可由我校为该学生递交0.5个中文语言/文化第二外语高中学分 到该学生所在高中,四年累计可以得到2个学分。